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入推進素質教育,培養(yǎng)全面發(fā)展又有個性特長的優(yōu)秀人才,根據市局有關精神,2024年我校繼續(xù)招收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且在文學、語言、創(chuàng)新、藝體等方面具有良好發(fā)展?jié)撡|和培養(yǎng)前途的特長學生。
1、招生計劃及對象
一、招生計劃
二、招生對象
1.如皋市內應屆初中畢業(yè)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符合普通高中錄取標準,且與特長招生相對應的綜合素質評價項目等級必須為A;
2.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報名條件
1.漢語言文學類
初中階段參加由江蘇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辦或認可的江蘇省中學生現場作文大賽或“中學生與社會”作文大賽獲得省一等獎及以上,其他語文類競賽不予認可。
2.英語類
初中階段參加江蘇省中學生英語口語電視比賽(“領航杯”)獲得省二等獎及以上,其他英語類競賽不予認可。
3.理科類(數學、物理、化學)
(1)具有學科特長或較強發(fā)展?jié)撃?,初中階段在教育部確定的中小學相應學科競賽中獲得二等獎(含)以上獎項。
①全國中學生數學奧林匹克競賽(主辦:中國數學會)
②全國中學生物理奧林匹克競賽(主辦:中國物理學會)
③全國中學生化學奧林匹克競賽(主辦:中國化學會)
(2)具有科技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初中階段在大型模擬考試中,數學、物理、化學單科成績突出。
4.科技創(chuàng)新類
初中階段參加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或CCF-J/S第二輪認證中獲入門省二等(含)以上或提高省三等(含)以上獎項(主辦:中國計算機學會)。
5.音樂類(聲樂、舞蹈、器樂)
(1)初中階段參加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三獨比賽,個人獲如皋市級一等獎以上;參與集體項目獲如皋市級一等獎以上,且個人為領唱、領奏或領舞(提供證書或錄像證明)。
(2)參加音樂等級考試取得九級良好以上水平(中央音樂學院為九級合格)。重點參照中央音樂學院、上海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江蘇省音樂家協(xié)會等知名單位的考級。
注:參加大提琴、低音提琴、阮、柳琴、笙、嗩吶等級考試取得四級以上水平,報名時需提供等級考試相應的合格證書。
6.美術類(書法、繪畫)
(1)初中階段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現場限時書法、繪畫比賽獲南通市級二等獎或省三等獎及以上。
(2)參加書法(含軟筆、硬筆)、繪畫(限素描、色彩)等級考試獲得十級證書(重點參照文化部、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考級)。
7.體育類(田徑、足球)
(1)初中階段獲得田徑項目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二級)以上級別證書;或參加由教育、體育行政部門組織的田徑比賽獲得單項省級比賽前八名(團體、全能前六名)或單項南通市級比賽前六名(團體、全能前三名)或單項如皋市級比賽第一名。
(2)初中階段獲得足球項目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二級)以上級別證書;或參加由教育、體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足球比賽獲得省級前八名或南通市級前四名或如皋市級前三名或個人獲得優(yōu)秀運動員。
3、報名方法
報名流程
學生自主申報,所報項目不得兼報(包括同一項目中的子項目)。
考生關注江蘇省如皋中學微信公眾號下載并填寫附件中的《江蘇省如皋中學2024年自主招生登記表》,以《江蘇省如皋中學2024年自主招生登記表》為封面裝訂相關材料,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5﹕00前(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到如皋中學禮賢樓教務室報名(報名時帶相關原件復核,原件不裝訂)
咨詢電話:13951429392。
具體材料
1.《江蘇省如皋中學2024年自主招生登記表》(需由學籍所在學校校長親筆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
2.戶口簿(或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參賽獲獎證書、等級證書、比賽成績冊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只報送相關達標項目的材料,無關的或不達標的不報送);
4.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證明(學籍所在學校蓋章);
5.報名表內須填寫初中初三一模考試的成績和學校排名(此欄目由學籍所在學校負責核實,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該生當年自主招生報名資格);
6.近期二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1張。
資格審核
由如皋中學對照報名條件,并結合考生特長(獲獎等級高者優(yōu)先)和初中階段文化成績(原則上應處于年級前20%,體育類的適當放寬)進行資格審核,原則上確定不多于錄取數3倍的考生參加特長生素質測試。
4、測試時間和地點
1.測試時間:2024年5月12日,上午7﹕00—7﹕30報到。
2.報到地點:如皋中學躬行樓一樓教室(從學校北大門進)。
5、錄取辦法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錄取、錄滿為止”的原則,特長測試合格的考生須在普通高中提前小批填報我校志愿,否則視為自愿放棄我校特長生錄取資格,特長生錄取在普通高中提前小批次錄取。
2.根據專業(yè)測試成績,劃定專業(yè)測試合格線,確定專業(yè)測試成績合格考生名單及所獲加分,在學校校園網或者公眾號上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如皋市教育局基教科、招生辦。
3.特長生中考文化成績的要求(不含特長加分):
(1)漢語言文學類、英語類、理科類: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數的0.2倍劃定最低控制線。
(2)科技創(chuàng)新類、音樂類、美術類: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數的0.3倍劃定最低控制線。
(3)體育類:獲得如皋市級比賽第一名的,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數的0.5倍劃定最低控制線;獲得南通市級比賽前六名(團體、全能前三)的,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數的0.7倍劃定最低控制線;獲得省級比賽前六名的,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數劃定最低控制線。
4.錄取按中考文化成績與專業(yè)考核成績合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同分情況處理辦法:若在合計總分出現同分情況,則根據專業(yè)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予以排序確定,若仍出現同分情況則按如皋市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同分跟進的辦法予以處理。
5.體育類特長生中,在初中階段參加全國運動會獲前六名,或全國錦標賽獲前三名,或省運動會獲前三名,或省錦標賽獲冠軍的運動員,達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數劃定的控制線直接優(yōu)先錄取,剩余計劃用于體育類特長生錄取。
6.特長生錄取產生的計劃空額,轉為我校統(tǒng)招計劃。